去年八月开始买了很多份意外险,一份接着一份报销意外医疗。其中前面两家报完剩下2900多的发票分割单,报到第三家某保险公司时候,应该给我打款900元左右,但是打款竟然打了14000元

报完两家保险剩余的发票分割单:2900多元的剩余,包括:总共900多元的社保内费用,加上2000左右的社保外费用。

去第三家保险公司准备报这个2900多元,预计能报900多元。

结果第三家保险公司今天打了14000元到账上。(我查了下,这家公司两份保险意外医疗总额度正好封顶14000元。昨晚发的短信,今天实际竟然到账了。昨晚我以前小数点打错了

(之前提交的是:发票复印件,发票复印件里是原有接近2万8的社保后的自费,发票分割单递到第三家保险公司是2900多元的剩余,资料也很完整都递过去。。。。竟然按照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度赔偿了。难道他们不看发票原件就报如此大额度吗?

现在尴尬了。。。。。。


坐等他们来拿钱,因为当事人是我老婆,骨折在家呆着。。。无法送过去。。。。。。怕还错人还得担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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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老婆自己是两份意外险(其中一个免费)

我花了1000元给她买了四份。。。。。

意外险总共六份。。。现在问题出在第三份上,多给那么多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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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次保险理赔,头次就遇到这个头大的事情!!!

因为我还想继续开发票分割单报医保外费用呢(报最后两份能报社保外的,还有带住院津贴的),

问题来了:现在咋去沟通开发票分割单。。。。。万一开个{原始发票:2W8-14000的剩余}的发票的分割单。。。虽然我还能再把剩下的得拿到,但是我就变成骗保了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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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我之前一直强调意外险的额度要买足,现在变成真事了,而且发展我老婆身上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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